问题 | 房屋登记证明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房屋登记证明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房屋登记的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人进行申请房屋产权登记; 2.房屋登记机关接受权利人的请求,并对权利人所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形式审查; 3.实质审查; 4.记载于登记簿; 5.予以核准登记的给权利人颁发房屋产权证书; 6.公告。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二、办理房屋登记簿需要的具体材料有哪些 办理房屋登记簿需要的具体材料如下: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既然利害关系人对房产登记提出了异议,并且不动产登记机构也办理了异议登记,那么利害关系人就应该做好起诉的准备,房产登记机构没有职责去审理房产的归属问题,房产归属纠纷无法协商处理的,应该准备材料向房屋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三、房屋登记备案证明在哪里开 法律网提醒您,房屋备案证明在房屋所在地的房屋交易管理中心或房屋租赁管理中心开。如果是房屋交易登记备案证明,应该在房屋所在地的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办理,但如果是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则应该在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租赁管理中心办理。因为各地情况不同,所以相关流程和申请材料也会有所差异,建议提前到相应的部门咨询。 引用法条: [1]《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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