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尽赡养义务能否分得遗产 |
释义 | 导读:赡养父母是本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基本的社会伦理道德,但现实社会中不尽赡养义务的大有人在,尽管生活水平提高了,但一些人的道德水准并没有提高,因不履行赡养义务而致对簿公堂的现象却屡屡发生。下面法律网小编就与您一起探讨未尽赡养义务能否分得遗产的问题。 一、赡养的法律定义 所谓的赡养是指公民对应负有赡养义务的老年人在经济上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并在生活上和精神上关心、扶助和照料的行为。 二、哪些人应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一般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继子女。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是指老年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三、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被赡养人在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时,完全可以依据该法行使诉权。 这个标准一般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赡养义务人的人数来合理确定。 赡养费的给付内容分六个方面:(1)老年人基本赡养费;(2)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3)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4)老年人的住房费用;(5)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6)必要的保险金费用。 对老年人的基本赡养费,可以设各地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及各地低保补助为上、下限,结合赡养人收入的比例进行计算。即按赡养人收入一定比例的数额对照上述上、下限,如该数额在此区间内的则以该数额确定赡养费标准,如该数额高于或低于上、下限的,则以上限或下限确定为赡养费标准。对老年人生病发生的医疗费,除保险理赔外,其余费用应按医疗部门的票据额计入赡养费中;对因生病或年老体弱生活不能自理而子女无法照料的,应将护理费用计算在赡养费内,而这一费用将根据有关养老机构证明或当地一般雇佣人员标准计算;对其余赡养内容亦应以相应支出发票为据计算赡养费用。 当然无论是赡养费的给付内容还是其计算标准都是相对而言,并不是绝对。在确定赡养费给付内容及计算标准时既要考虑权利人需求的必要性也要考虑义务人承受力的可能性,在充分保护老年人合法前提下,综合平衡各方利益。 另外,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仅是承担父母的生活费、医疗费等,还应注重父母的精神赡养,满足父母的精神需求,如常回家看望父母、关心父母的健康状况、不阻止父母再婚等。 四、未尽到赡养义务的子女能否分得遗产?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因此,未迟到赡养义务的子女将少分或者不分遗产。 古语说:百善孝为先,一个不赡养自己的父母的人,又能指望他对社会承担多大的责任呢?尽管如今有法律做保障和后盾,但这种强制毕竟换不来应有的亲情和温暖。小编希望做子女的尽到孝敬父母、赡养父母的责任,让为家庭奉献一生的父母老有所依,因未尽赡养义务的纠纷少点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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