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违反合同约定对我方造成了什么损失 |
释义 | 一、对方违反合同约定对我方造成了什么损失 合同违约可能会给违约方和造成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指因违约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如合同中约定的支付款项未能按时支付等;间接损失指由于违约而导致的其他损失,如因合同违约导致信誉受损、业务中断等。 二、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 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一般按照民法典规定的违约责任的形式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责任如下: 1.继续履行。一方存在违约的行为时,非违约方已经履行合同义务的,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当然,这里必须是能够继续履行的合同,如无继续履行的可能的,非违约方不能强人所难仍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 2.采取补救措施。合同的质量不符合约定违约的,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协议补充后不能达成补充协议,而且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无法确定。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3.赔偿损失。是指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是给对方造成了损失,应当依法赔偿非违约方所受损失的责任。当然,如损失都并非违约所造成的,那么非违约方是不能要求赔偿损失的。 4.定金责任。主要是以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5.违约金责任。可以有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 三、违约金是否属于主债务 法律网提醒您,违约金不属于主债务。主债务是相对于担保、保证等债务来说的,而违约金是基于合同违约而产生的从债务,所以主债务不包括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一条【费用、利息和主债务的抵充顺序】债务人在履行主债务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履行: (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 (二)利息; (三)主债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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