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胎儿是否就是法定继承人 |
释义 | 一、胎儿是否就是法定继承人 胎儿就是法定继承人,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但是如果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二、哪些人属于法定继承人? 属于法定继承人如下: 1.配偶、父母、子女、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名为养孙子女的养子女、代位继承人。所谓配偶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与其保持婚姻关系的人,即被继承人的妻子或丈夫。所谓子女是指与被继承人有最近血缘关系的直系血亲,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抚养义务的,也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与子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2.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之间是血缘关系最近的旁系血亲,其范围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法定继承人找不到怎么办 法定继承人找不到,如果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被继承人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继承人在的,按照遗嘱或者协议办理。法律网提醒您,如果全部没有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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