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于威胁恐吓的立案要求是什么 |
释义 | 一、对于威胁恐吓的立案要求是什么 威胁恐吓立案标准如下: 1.本罪所侵害的法益是个人日常生活的安宁以及生活安全不受他人恐吓的自由。 2.本罪的行为客体是单个的自然人。 3.本罪的行为是恐吓,即以加害生命、身体、自由、名誉、财产等事通知他人,使其产生畏惧。加害内容以加害生命、身体、自由、名誉、财产等事项为限。行为人只要客观上将加害内容通知他人即为已足,不论行为人主观上是否真有实现加害的意图。行为人所通知的恶害必须为行为人所能左右控制,而且在客观上,一般人均认为足以造成危害。 4.恐吓行为必须以直接或确定的间接方式,不包括不确定的间接方式。 5.行为人的恐吓行为,一旦完成,能使被害人心生畏惧,即可构成本罪,而无需行为人所恐吓的事项成为事实。 二、认定为威胁恐吓的行为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威胁恐吓他人,予以治安处罚: 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3.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4.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5.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6.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三、威胁恐吓和敲诈勒索的区别 法律网提醒您,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威胁,是指以恶害相通告迫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即如果不按照行为人的要求处分财产,就会在将来的某个时间遭受恶害。威胁内容的种类没有限制,包括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的生命、身体自由、名誉等进行威胁,威胁行为只要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心理即可,不要求现实上使被害人产生了恐惧心理。威胁的内容是将由行为人自己实现,还是将由他人实现在所不问,威胁内容的实现也不要求自身是违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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