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的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是什么 |
释义 |
一、民法典的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是什么 民法典的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是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法律网提醒您,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程序 1.建设单位向备案机关领取《房屋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名的《房屋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四份及上述规定的材料,向备案机关备案。 3.备案机关在收齐、验证备案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在《房屋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备案意见(盖章),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督站和备案机关各持一份。 三、建设工程合同履行的原则有哪些 建设工程合同履行的原则如下: 1.适当履行原则 建设工程合同履行适当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应依合同约定的标的、质量、数量,由适当主体在适当的期限、地点,以适当的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原则。 2.协作履行原则 协作履行原则是指在建设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互助合作共同完成合同义务的原则。 3.经济合理原则 经济合理原则是指在建设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应讲求经济效益,以最少的成本取得最佳的合同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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