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从轻行政处罚的具体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一、从轻行政处罚的具体条件有哪些 应当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 2.当事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3.当事人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 4.当事人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5.当事人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有违法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二、行政处罚有何有效期 行政处罚案件的期限一般都是90天,在行政处罚法当中规定,行政执法案件从立案到结案一般不能够超过90天,如果案情相对复杂的,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以后可以延长30天。 法律网提醒您,事实上大多数的行政执法案件根本就不会用这么长的时间才能结案的,这是法律上允许的最长时限。案情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案情特别复杂,经延期仍不能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关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是否继续延期。案件处理过程中听证、公告和鉴定等时间不计入前款所指的案件办理期限。 三、行政处罚的执法对象是哪些 行政处罚的对象是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违法者,且具有一定的责任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四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 (二)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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