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税收立法 |
释义 | 税收立法是指国家机关依照其职权范围,通过一定程序制定(包括修改和废止)税收法律规范的活动,即特定的国家机关就税收问题所进行的立法活动。 通常所说的立法活动是包括制定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等,体现出广义立法的范畴。 1、从税收立法的主体来看,国家机关包括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及其有关职能部门、拥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政权机关等,按照宪法和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定,可以制定有关调整税收分配活动的法律规范。 2、税收立法权的划分,是税收立法的核心问题。 3、税收立法必须经过法定程序。税收立法严格遵守各种形式法律规范制定的程序性规定,这是法的现代化的基本标志之一。 4、制定税法是税收立法的重要部分,但不是其全部,修改、废止税法也是其必要的组成部分。 (二)税收立法权及程序 1.税收立法权 税收立法权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依法所行使的,通过制定、修订、废止税收法律规范,调整一定税收法律关系的综合性权力体系。 (1)税收立法权的划分,应与国家一般立法权的基本类型结合起来,从而成为划分税收立法权的法律依据。一般来说,立法权分为如下几种类型:国家立法权;专属立法权;委托立法权、行政立法权;地方立法权。 (2)在我国,划分税收立法权的直接法律依据主要是《宪法》与《立法法》的规定 2.税收法律、税收法规 (1)税收法律: 目前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税收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条例的决定》等。 (2)税收法规——是目前我国税收立法的主要形式 目前有: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都属于税收行政法规。税收法规的效力低于宪法、税收法律,而高于税务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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