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工哪些情况视为工伤 |
释义 | 一、职工哪些情况视为工伤 职工在以下的情况视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二、工伤必须先走劳动仲裁吗 工伤必须先走劳动仲裁。工伤问题属于劳动关系中的一种劳动争议情形,因此需要仲裁前置。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根据法律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网提醒您,仲裁和诉讼是两种不同的争议解决方式,当事人只能选用其中的一种,《仲裁法》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面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三、工伤认定后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工伤认定后赔偿的项目有: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项目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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