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的费用由谁负责 |
释义 | 一、工伤的费用由谁负责 工伤的费用由用人单位负责,具体如下: 1.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 2.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 3.停工留薪期间的护理费; 4.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难以安排工作时的伤残津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工伤找哪个部门处理 工伤找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理。用人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或者职工30日内被诊断为职业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可以适当延长期限。用人单位不提出的,职工和直系亲属可以提出,在此期间,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三、发生工伤老板不赔偿怎么办 发生工伤老板不赔偿的处理办法是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该老板的违法行为,劳动行政部门对此应当依法处理。法律网提醒您,如果用人单位出现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行为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接到投诉后应当依法处理该违法行为。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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