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职务侵占和侵占区别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和侵占罪的区别是犯罪主体不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只能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中主管、管理、经手本单位财物的人员,而后者的主体是持有他人财物的人员。其次,犯罪对象不同。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对象只能为单位财物,而侵占罪的犯罪对象则包括行为人代管的他人财物,也包括他人的遗忘物和埋藏物。 二、职务侵占罪追诉时效是多久 职务侵占罪追诉时效为20年。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然可以追诉。按照法律规定,职务侵占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因此犯罪经过二十年,不再追诉。 根据《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三、职务侵占罪的管辖机关是哪个 职务侵占罪的管辖机关是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的侦查一般由公安机关进行,而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后,则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则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十九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