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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死亡医疗事故赔偿项目有哪些呢
释义 一、死亡医疗事故赔偿项目有哪些呢
    1、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死亡赔偿金
    (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2)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其他
    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精神损害赔偿金
    患者家属认为精神造成了巨大伤害的,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金。
    
     二、医疗事故赔偿的举证责任分配
    1、医疗事故受害人的举证责任
    在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中,受害人应当就自己受损害的事实和接受过医疗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损害包括病员生命和健康的损害,患者本人及其亲属的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接受医疗的事实可以通过挂号、交费等诊疗手续来证明。
    2、医疗机构的举证责任
    医疗机构应当承担如下举证责任:
    (1)病员的损害结果与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侵权责任中的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在多数案件中,医疗行为与病员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比较明确。但在一些疑难、复杂的医疗纠纷中,必须经过专门技术鉴定方可确定因果关系。
    (2)医疗机构不存在医疗过错。医疗机构如果要免除自己承担的侵权责任,就要证明自己在诊疗过程中不存在医疗过错。医疗机构证明自己没有医疗过错的途径表现为:损害结果属于医疗意外、出现了难以预料的并发症。这种“并发症”必须是难以预料和难以避免时,才可以成为免责的条件。
    (3)病员及其家属不配合治疗。如果病员及其家属不配合治疗是造成损害后果的全部原因,则可以免除医疗机构的赔偿责任;如果病员及其家属不配合治疗只是损害后果的出现的原因之一,医疗机构也有过失时,应依过失相抵的原则,由双方分担责任。
     三、发生医疗事故死亡时应该如何解决
    1、保全原始证据,消除当事人怀疑
    医院在患者或者其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封存相关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封存时由院方和患者共同签字,把院方加盖印章的复印件给患者,或者是经患方同意由医院的行政主管部门保管病例。
    2、耐心听取患方倾诉,运用医学理论做好解释工作
    在处理纠纷过程中,对患者及家属要体贴、关心、耐心,尽可能让他们充分倾诉意见和要求,善于听取并接受他们合理的建议,当对方对医学问题存在片面理解或不合理推论时,运用医学理论进行解释,将并发症与医疗事故的定义严格区分开来。必要时可请有关专家介绍病情发展情况和诊断治疗过程,借助学术权威的力量说服对方,争取他们的理解。
    3、确定医疗事件性质,做出妥善处理
    双方在是否属医疗事故的问题上,达不成共识时,应主动提出请部门进行鉴定。如确属医疗事故,应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根据事故等级、情节进行补偿。如不属事故,但存在不足之处时应主动向患方承认,以取得谅解。
    4、允许患者审查病例,接受患方监督
    医院在医疗活动中,医务人员是否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是否及时解答相关情况,医疗规程是否规范,主动接受当事人监督。
    上面的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死亡医疗事故赔偿项目有哪些呢的相关内容。综上可知,赔偿项目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可见多了解法律知识对我们的生活有很大的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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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7 3:1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