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制度 |
释义 | 导读:控股子公司是指其公司出资或股份的50%以上被另一家公司所控制的行为。控股子公司有一定的管理原则和制度。法律网公司法栏目小编为您提供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制度。 一、管理基本原则 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资产、资源等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行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公司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规范化运作以及上市公司资产控制的要求,以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身份行使对控股子公司的重大事项监督管理权,对投资企业依法享有投资收益、重大事项决策的权利。同时,负有对控股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控股子公司应依据公司的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政策,建立起相应的经营计划、风险管理程序。 控股子公司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审议程序,按规定及时向公司报告重大业务事项、重大财务事项以及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并严格按照授权规定将重大事项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控股子公司在召开董事会、股东会时,须及时在会议结束后当日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送其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等重要文件,通报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控股子公司应依照上市公司的标准规范运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参照本制度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其内部控制制度。公司控股子公司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制度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制度,并接受本公司的监督。 控股子公司的发展战略与规划必须服从本公司制定的整体发展战略与规划,并应执行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二、信息披露及报告制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控股子公司发生的重大事件,视同为本公司发生的重大事件。控股子公司应根据本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建立信息披露及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明确控股子公司的内部信息披露职责和保密责任,以保证本公司信息披露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 控股子公司的负责人是子公司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控股子公司发生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应当在当日向公司董事会秘书通报并报送相关的书面文本和决议文件,由董事会秘书判断是否属于应披露的信息。 控股子公司研究、讨论或决定可能涉及到信息披露事项时,应通知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并向其提供信息披露所需要的资料。控股子公司在作出任何重大决定之前或实施宣传计划、营销计划等任何公开计划之前,应当从信息披露的角度征询董事会秘书的意见。 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在信息披露前,应当将该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不得泄漏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股票交易价格。 公司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规范化运作以及上市公司资产控制的要求,以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身份行使对控股子公司的重大事项监督管理权,对投资企业依法享有投资收益、重大事项决策的权利。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控股子公司设立的知识,小编推荐: 控股子公司设立 控股子公司是什么? 控股子公司的特点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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