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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前报批手续
释义   一、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前报批手续
    关于工程备案,可以前往建设局业务收文窗口直接办理。凭备案受理回执领取办理结果。根据国务院发改委发文,地方制定相应的办法执行的。各个阶段有各个阶段的备案要求。在需要办理时,到城建或建设局等相关单位领取表格,一项项按要求提供资料即可。
    
       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过期延期审批程序
    1、市建设局办事大厅一号窗口收验材料。
    对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许可延期申请,即时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发送申请人,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澄清、补充的有关情况或文件,或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对属于本局职权范围,材料(或补正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许可延期申请,当场制作《建设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发送申请人。
    2、自收到之日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市建设局签发加盖东莞市建设局印章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准予延续决定书》。
    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或者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延期的,制作《不予延续建设行政许可决定书》,发送当事人。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注:申请单位对项目登记的办理意见有异议的,可依法向市人民政府(或省建设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法律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四条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该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该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的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七)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八)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建设单位应当提供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
    (九)法律、行政规定的其他条件。
    综上所述,工程开工前的批报手续可以去建设局的窗口直接办理,并凭拿到的回执领取相关的办理结果。以上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前报批手续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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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6 14:1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