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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延期需要什么手续
释义   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延期需要什么手续
    1、市建设局办事大厅一号窗口收验材料。
    对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许可延期申请,即时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发送申请人,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澄清、补充的有关情况或文件,或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对属于本局职权范围,材料(或补正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许可延期申请,当场制作《建设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发送申请人。
    2、自收到之日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市建设局签发加盖东莞市建设局印章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准予延续决定书》。
    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或者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延期的,制作《不予延续建设行政许可决定书》,发送当事人。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注:申请单位对项目登记的办理意见有异议的,可依法向市人民政府(或省建设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施工许可证办理需要哪些资料
    1、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文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实施拆迁的,其拆迁进度应符合施工要求;
    4、到位资金证明。建设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1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
    5、施工图审查合格证;
    6、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不招标的提供施工交易单、工程监理备案表;
    7、施工、监理合同;
    8、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书。
       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延期的法律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在期满前向市建设局申请延期,并说明理由;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
    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次数、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民营企业建筑工程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民营企业建筑工程项目如何招标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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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6 15:1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