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法规定是否能扣罚工资 |
释义 | 一、劳动法规定是否能扣罚工资 除法定情形下,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二、用人单位可以扣除劳动者工资的情形 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它费用。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均应在解除合同之时一次性结清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劳动法规定是否能扣罚工资”的相关知识,我们可以了解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工作期间,不得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对劳动者进行扣除工资的行为,如有克扣或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行为,可以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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