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要到户籍地法院吗 |
释义 | 一、起诉要到户籍地法院吗 起诉不一定要到户籍地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如何去法院提起诉讼 去法院提起诉讼的流程如下: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申请立案,当事人准备证据资料; 2.法院将送达开庭公告并在七个工作日内通知双方开庭时间; 3.开庭当日带齐资料到庭举证辩论、发表意见; 4.法庭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则由合议庭进行宣判; 5.等待法院的判决和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三、个人可以去法院起诉吗 个人可以去法院起诉的。根据法律规定,起诉的条件是: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当符合条件时,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起诉。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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