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离婚证外地可以办理吗 |
释义 | 一、办理离婚证外地可以办理吗 办理离婚证外地是不可以办理的,异地离婚是以诉讼离婚方式来办理。当事人一方需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起诉,起诉时应当提交起诉状以及相关证据。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就不能异地办理,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法律网提醒您异地离婚需要的材料如下: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1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应当注意的是异地离婚在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下的手续时不同的,应当区别对待。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异地离婚程序流程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5.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 6.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异地离婚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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