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专利权的无效 |
释义 |
一、什么是专利权的无效 所谓专利权无效,是在专利权授予之后,被发现其具有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中有关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并经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确认并宣告其无效的情形,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不存在。专利法第45条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主题不符合专利授予条件,包括:发明、实用新型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外观设计专利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或者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专利申请中的不合法情形:说明书没有充分公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规定的范围;专利权的主题不符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定义;同时申请的协商授权原则;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不清楚、不简明或者缺少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包括: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情形;科学发现等法律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重复授权的情形: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即一个发明创造只向一个人(最先申请的人)授予专利权。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出现上述情形不能取得专利权,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可以宣告其无效。 二、专利权的无效宣告程序 专利权的无效宣告程序是指,认为专利局对某项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规定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依法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宣告该专利权无效的请求,由此而引起的一种法律程序。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依法对该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审查后,认为被请求宣告无效的专利权的授予确实不符合或部分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权利的,即做出决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或部分无效,反之则维持该专利权继续有效。 三、无效宣告的作用 专利权的排他性决定了一旦该专利权被授予,则剥夺了他人以同样的内容取得该项财产的权利,并对他人的实施行为加以约束。但是,如果该项财产权利 不符合法律的规定而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那么这就是对公众利益的侵犯。由于我国专利法律制度的某些特点及某些法律上的不完备,决定了这种不符合专利法的规 定却被授予专利权的现象的大量出现而专利权无效宣告程序的设立其作用即在于对上述错误的授权行为的纠正。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向您介绍的关于什么是专利权的无效的内容。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如果专利被宣告无效,那么该专利权自始就不存在。若您就什么是专利权的无效想要进行更加深入的了解,建议在法律网咨询专业律师,律师会给您更加专业和深入的回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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