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按遗嘱继承财产 |
释义 | 伊女士咨询:伊女士丈夫从小由爷爷带大,爷爷后来再婚。再婚时,爷爷的伴侣有房屋一套。二位老人去世前留有遗嘱,将房屋留给伊女士的丈夫。当伊女士过户房产时,突然收到一位自称是“爷爷再婚伴侣儿子”的来信,要求分割该房屋。她问:房屋产权究竟该由谁来继承?她丈夫是否拥有房屋继承权? 达真律师事务所钟高德律师认为:房屋应由伊女士丈夫继承。该房屋属于伊女士爷爷伴侣的个人财产,其具有对该房屋处分权利。换言之,伊女士丈夫系通过遗嘱继承方式获得了房屋继承权。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规定,即便此案存在法定继承人,遗嘱内处分的财产均应按遗嘱内容进行分割。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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