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市民来电:自2005年下岗后,段女士一直没有固定工作。今年,朋友提议她参加社会保险,请问下岗失业人员参保能享受优惠吗? 记者反馈:记者致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根据规定,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户籍人员,可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请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了《就业失业登记证》且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了灵活就业后,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最长不超过三年。 目前,市本级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同缴同补”,享受当年度补贴需由本人在当年度正常缴费时间内,在缴纳当年度社会保险前,带《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户口本、劳动关系解除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市人社局服务大厅就业服务窗口办理补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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