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的房子被卖了怎么办 |
释义 | 老张的儿子小张于2005年5月在市区承租了一套房屋居住,当时约定承租年限为六年,也就是到2012年5月到期。但是今年年初出租人将该房屋卖与了他人,现在的房主以他自己使用为由,要求小张搬出。小张来找父亲老张商议对策。 所谓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是指业主将房屋出租后,如果要出售该房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根据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规则,业主在出售已出租的房屋时,必须先行通知承租人,在相同的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租的房子被卖了怎么办 此问题涉及到我国法律原则之一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我国《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11条规定:“租赁期限内,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第2款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虽然出租人将小张所承租的房屋出卖给他人,但在2012年5月之前,即小张与出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期限届满之前,新房主不能要求其搬出。 因原出租人是在小张承租期限内将该房屋出卖的,根据前述,小张不仅能够继续承租至合同期满,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小张还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该房屋的权力。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两百二十九条 [2]《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3]《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一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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