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女方提出住房补助可以吗 |
释义 |
一、离婚女方提出住房补助可以吗 关于女方离婚后是否可以提出住房补助的问题; 首先,男女双方离异后,尽管一方未取得住房,但也不能作为无房职工享受住房补贴。因为在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住房分配体制下,已经按照房改政策所购买的公有住房,事实上已为夫妇双方的共同财产,这样可以视为双方都享受了房改的优惠政策。离异后一方虽然未取得原住房,但原住房已作为家庭共同财产在夫妻二人之间进行了分配; 因此,应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公有住房核定为夫妻二人共有住房。其次,离异前已购的公有住房已达到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的,不得再享受住房补贴;但离异前已购公有住房未达到本人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的,是可以享受差额住房补贴。 所以,具体问题应具体对待。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二、离婚赔偿的法律规定的条件 1、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 2、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 3、受害方受到了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 4、请求人无过错。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提出请求离婚赔偿,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进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视为其对这一权利的放弃,以后也丧失了请求赔偿的权利。 如果有过错的一方是原告,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无过错的一方为被告,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有提起离婚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在一审时如果没提出,在二审时才提出来,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 对于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可以另行提起离婚赔偿偿诉讼。 三、离婚赔偿的程序 关于离婚赔偿程序,新《婚姻法》无明文规定。所以离婚赔偿程序既适用于行政登记离婚程序,也适用于诉讼离婚程序。 因为,基于婚姻法的私法性质,在夫妻双方同意行政离婚的情形下,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已达成协议,法律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必进行干预;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不能达成协议,则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1、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2、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中,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46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的离婚女方提出住房补助可以吗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可以。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