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有效期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一、诉讼有效期是什么意思 诉讼有效期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的事实持续至法定期间届满,便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的权利。 ![]() 二、诉讼时效的种类有哪些 1、普通诉讼时效 指除特别规定外,在一般情况下,法律对受到侵害的民事权利予以保护所适用的诉讼时效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而,在一般情况下,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 2、特别诉讼时效 即对于受到侵害一些特殊的民事权利,有必要适用更长或者更短一些的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保护,法律因而作了特别规定。 3、最长诉讼时效 指法律对受到侵害的民事权利予以保护的最长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三、诉讼时效是如何计算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这是法律对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和特别诉讼时效期间计算的原则性规定。根据这一规定,当事人的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法律对其保护的期限自当事人实际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时开始计算;如果当事人虽然实际上并不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但在通常情况下一般人都可以发现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只是由于当事人自己的疏忽而没有发现,即当事人应当知道而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则从当事人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时开始计算。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诉讼有效期是什么意思的相关内容。其实打官司是一件比较麻烦的事情,就算官司打赢的话可能还要面临着别人上诉的情况,非常的耗费时间和精力,所以双方要是有什么矛盾和纠纷的话,还是私下解决效率会更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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