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补办房产证怎么办 |
释义 | 农村的宅基地审批权在县级人民政府,因此,只有经过县级政府批准并颁发了宅基地使用权证,才能依法领取房产证。 农村的住宅房虽然使用的是集体土地,但在只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批准的宅基地上建筑的房屋是非法占地,属于小产权房,是不能办理房产证的。 村民在在自留地、承包地里自建的房则更不能办理房产权了。 房产证丢失的,可以按以下程序到房管局办理权属证书遗失登记和补办: 第一、房屋权利人应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 第二、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 第三、在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第四、6个月后,房管部门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 第五、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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