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占用集体山岭土地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占用集体山岭土地怎么处理 占用集体土地,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集体土地被个人占用,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等调解,或去法院起诉。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非法侵占集体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处罚款、恢复原状等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占用土地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占用土地以及超过批准的数量多占土地的违法行为。 二、集体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少年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年限是:耕地的承包土地期限为三十年,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和林地的承包土地期限分别为三十年至五十年和三十年至七十年,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 三、农村集体土地可以租赁吗 可以,农村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他人使用,由他人向其支付租金的行为。 法律网提醒您,一般来说,出租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村经济合作社以外的个人或组织。承租人通过租赁合同取得土地使用权,并向出租的农户支付租金。 农村土地使用权出租不能违反《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即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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