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调解书需要生效证明吗 |
释义 |
一、离婚调解书需要生效证明吗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一般情况下,离婚调解书上加盖生效章即可,也可另外开具生效证明。生效证明就是指法律文书经过上诉期双方当事人没有上诉或调解书一经签收的,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生效证明是权利人实现法律权益的必要条件之一,在很多时候法律文书不能得以履行,这就需要权利人去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 从2014年起深圳、上海等法院系统出台了更为便民的措施,为了方便当事人后续办理各种证件及手续,又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会出具离婚证明书,上面只注明生效时间,而且不会写离婚协议的具体内容。离婚证明书有些法院主动出具,有的法院依申请出具。 综上,有了离婚调解书,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还是另行开具生效证明或者离婚证明书。 二、离婚调解书什么时候生效 1、离婚调解协议生效时间 调解达成协议并经审判人员审核后,双方当事人同意该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名或者捺印生效的,该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名或者捺印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2、离婚调解书生效时间 调解协议符合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另行制作民事调解书。人民法院可以当庭告知当事人到人民法院领取民事调解书的具体日期,也可以在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次日起十日内将民事调解书发送给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双方签收的时间不一致,则以最后一方签收的时间为生效时间。 3、特殊情形 (1)当事人拒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 (2)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三、离婚调解书可以反悔吗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1条规定:“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因此,在离婚调解书签字之前,当事人完全有权予以反悔。因为这个时候,离婚调解书还没有发生法律效力。 如果离婚调解书生效以后,也就是夫妻在离婚调解书上签字以后,那么一般来说,离婚调解书就不可以反悔了。因为,离婚调解书的效力与法院判决书的效力是一样的。如果您能证明调解违背了您的真实意思表示,或者调解程序不合法等再审理由,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撤销离婚调解书。但难度很大,最多能改财产分配部分,对离婚部分不可能从离改成不离。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离婚调解书需要生效证明吗的法律知识,离婚调解书需要生效证明,但是一般离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就会具有法律效力,生效证明是为避免有一方不签字的情况。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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