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质人以借用财产出质的效力 |
释义 | 出质人以自己并无所有权或者无处分权的财产出质的,质押是否有效,因此给财产的所有人造成的损害如何解决的问题,涉及到质权人对质权的善意取得问题。我们知道,抵押的财产是要经过登记的,而动产质押的财产一般是无需登记的,因此,债权人往往无法审查出质人是否具有处分权。因此,为了保护善意取得动产质权的质权人的权益以及维护交易安全,出质人以借用他人的财产出质的,质权人不知出质人无处分质物的权利的,质押合同仍然有效。 从上面可以看到,法律对质权人给予了充分的保障,但因此给财产所有人造成的损害,即对真正的财产所有人,法律又将给予什么保护呢?由于财产所有人基于对相对人的信赖,自愿将其动产或者出租、或者出借、或者修理、或者保管,由相对人占有该动产,出质人将其不具有所有权但合法占有的财产出质的,因此给所有人造成损失的,出质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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