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买卖公证需要什么多少费用 |
释义 | 其实生活中很多事情都是可以办理公证的,例如一些协议或者遗嘱都可以去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有时候涉及到一些房屋赠与或者转让手续的时候,大家也会办理房产公证,那么房产买卖公证需要什么多少费用?下面法律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房产买卖公证需要什么多少费用 (一)证明股票、房屋转让、房屋买卖、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的,按股票面额或房价的千分之三收费,但较低收费不得低于10元。 (二)证明财产继承、赠与的,按接受人收取金额总数收费:不满1万元的,按1%收费,但较低收费10元。1万元以上的,按2%收费。 (三)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国籍、经历、委托书、亲属关系、婚姻状况、未受或受过刑事处分的,收费10元。 (四)证明担保书、公司章程、资信情况等有关文书,收费50~200元。 (五)证明遗赠抚养协议的真实性,收费10~50元。 (六)证明印鉴属实,副本、节本、译本与原本相符,影印件与原件相符,收费5元。 二、房产证抵押需要什么条件 房屋抵押的条件是抵押人对房屋享有所有权;房屋所有权和使用权没有争议,办理抵押登记后,抵押权就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条 【抵押财产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三、农村房屋确权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 加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有助于农村集体土地的合理优化及分配,进而为农民增收增益奠定夯实的基础。 (一)申报。凡是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以户为单元,每宗宅基地填写一份。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提交由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及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然后由调查组负责收集申报材料上交土地管理部门对权属进行审核。 (二)权属调查。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范围、界线、界址、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在宅基地调查过程中,本宗地使用者和相邻地使用者应按通知规定时间内到场共同指界,对双方共同确认的用地界线和界址点进行签名、盖章,如不能参加指界的,应书面委托代理人出面指界。 (三)审核与公告。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对认为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土地使用者的名称、地址、准予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面积、坐落、四至范围等。 (四)审批。公告期满,土地权利者及其他土地权益有关者对土地登记审核结果未提出异议的,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登记发证的意见,由市(县)人民政府领导签章,并加盖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 (五)登记注册。根据农村宅基地登记审批表结果,以宗地(宅基地)为单位逐项填写土地(宅基地)登记卡、土地(宅基地)归户卡及土地证书,并由登记人员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分别在两卡上签字。 (六)颁发土地证。 以上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房产买卖公证需要什么多少费用的相关内容,房产公证的费用一般是按照房产的估计的比例来收取的,例如不满1万元的收取1%,如果还有什么不理解或者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法律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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