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法院会调解吗 |
释义 |
一、离婚法院会调解吗 对于起诉离婚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先行调解,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依然会根据案件证据、庭审情况、《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来审查原、被告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只有原、被告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法院才会判决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 二、人民法院准予离婚的情形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以上是对“离婚法院会调解吗“的回答。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当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但也有例外情形,如果是夫或妻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当准予离婚。诉讼离婚的过程有时是复杂的,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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