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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业银行贷款分类原则
释义   一、商业银行贷款分类原则
    商业银行贷款分类原则主要有四种原则,分别是真实性原则,及时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审慎性原则。
    
       二、商业银行贷款制度
    在贷款分类过程中,商业银行必须至少做到以下六个方面:
    (一)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信贷规章、制度和办法;
    (二)建立有效的信贷组织管理体制;
    (三)实行审贷分离;
    (四)完善信贷档案管理制度,保证贷款档案的连续和完整;
    (五)改进管理信息系统,保证管理层能够及时获得有关贷款状况的重要信息;
    (六)督促借款人提供真实准确的财务信息。
       三、商业银行贷款的期限
    商业银行贷款期限通常不超过20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我国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及代理保险业务等。按照规定,商业银行不得从事政府债券以外的证券业务和非银行金融业务。
    尽管各国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名称、经营内容和重点各异,但就其经营的主要业务来说,一般均分为负债业务、资产业务以及表外业务。随着银行业国际化的发展,国内这些业务还可以延伸为国际业务。
    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最后在整个银行体系,形成数倍于原始存款的派生存款。商业长期以来,商业银行是各种金融机构中唯一能吸收活期存款,开设支票存款帐户的机构,在此基础上产生了转帐和支票流通。商业银行以通过自己的信贷活动创造和收缩活期存款,如果没有足够的贷款需求,存款贷不出去,就谈不上创造,因为有贷款才派生存款;相反,如果归还贷款,就会相应地收缩派生存款。收缩程度与派生程度相一致。因此,对商业银行来说,吸收存款在其经营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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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9:3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