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移送管辖异议裁定能否上诉 |
释义 | 一、移送管辖异议裁定能否上诉 移送管辖异议裁定不能上诉。法院自行决定移送管辖的案件,当事人不服的,不能上诉。因为这属于法院依职权作出的决定。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的做法。 法律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当事人在答辩期间届满后未应诉答辩,人民法院在一审开庭前,发现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二、管辖权异议的条件 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条件有: 1.异议的主体是当事人; 2.异议的对象只能是第一审法院的管辖权,既可以针对地域管辖异议,也可以针对级别管辖异议; 3.异议的时间通常是提交答辩状期间; 4.管辖权异议书应向受理该案的人民法院提出。 法律网提醒您,申请管辖权异议需要如下材料: 1.书面管辖权异议书,其中应当写明本案具体的事由, 2.申请人或其他当事人身份、资格的证明材料等, 3.证明管辖权有误的相关证据材料,包括相应法律依据。 ![]() 三、提出管辖异议移送期限多长时间才不算超期的 提出管辖异议必须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并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才不算超期,否则异议无效。超过法定期间,人民法院不再受理。管辖权异议,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应当审查。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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