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招标代理报名公告期限 |
释义 | 一、招标代理报名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公示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二十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 二、招标监督注意事项 1、符合办证条件的,公证处应指派二名工作人员(其中应至少有一名公证员)参加整个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和证明; 2、投标前,公证员应检查投标箱并加封; 3、投标时,公证人员应查验投标人的身份,记录投标人投送标书的时间,检查并记录标书密封情况; 4、投标时间截止时,公证员应封贴投标箱; 5、公证员应监督招标方(受托招标方)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 6、开标前,公证员应查验投标方的法人资格证明及代表人或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审查投标方是否符合规定的投标条件; 7、公证员应检查投标箱的密封情况,监督投标箱的启封; 8、投标箱开启后,公证员应检查投标书的密封情况,监督投标书的启封; 9、公证员应验明投标书是否有效。 三、招标程序包含哪些步骤 1、招标人(即业主)办理项目审批或备案手续(如需要)。项目审批或备案后,招标人开标项目实施。 2、招标工作启动。招标人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也可以自行招标(但备案程序较为繁琐),多数为招标代理机构(即招标公司)承担招标工作。 3、招标公司协助招标人进行招标策划。即确定:招标进度计划,采购时间,采购技术要求,主要合同条款,投标人资格,采购质量要求等等。 4、招标公司在招标人配合下,根据招标策划编制招标文件(包括上述策划内容和招标公告)。 5、招标人确认后,招标公司发出招标公告(公开招标)或投标邀请(邀请招标)。投标人看到公告或收到邀请后前往招标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6、获得招标文件后,投标人应研究招标文件和准备投标文件。其间,如有相关问题可与招标公司进行招标文件澄清,必要时招标公司将组织招标项目答疑会。并根据答疑或澄清内容,对全部投标人发布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必要组成和修改。 7、招标公司在开标前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评委会组成和评标须符合《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8、招标公司组织招标人、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开标包括:招标公司委派的主持人宣布开标纪律>确认和宣读投标情况>宣布招标方有关人员情况>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唱标(对投标函或投标一览表中的投标人名称/价格/交货期/投标保证金等内容唱标)>完成开标记录并各方签字>开标结束. 9、评委会审查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详细评审和澄清(如有必要),最终确定中标人。 10、招标公司根据评委会意见出具评标报告,招标人根据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人。 11、招标公司根据评标报告发出中标、落标通知书。 12、中标人根据中标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另外,在第五项可以增加资格预审。即招标公告中增加对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事先递交资格文件、满足资格条件后,招标公司才将招标文件发售给该投标人。此时的招标公告实际为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替了招标公告的作用。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招标代理报名公告期限的相关内容,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招标代理报名公告期限不能少于二十天,在进行招标时,需要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出现违法招标法的行为出现,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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