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叫泄露个人隐私罪 |
释义 |
一、什么叫泄露个人隐私罪 《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 (二)致使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致使刑事案件证据灭失,情节严重的; (四)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我国隐私权的主体是什么 隐私权的主体隐私权的主体应为自然人,不包括法人。隐私权的宗旨是保持人的心情舒畅、维护人格尊严,而且,隐私权是一种人格权,是存在于权利人自身人格上的权利,亦即以权利人自身的人格利益为标的之权利。人格权最明显特征在于其非财产性,企业法人的一、隐私权的主体 隐私权的主体应为自然人,不包括法人。隐私权的宗旨是保持人的心情舒畅、维护人格尊严,而且,隐私权是一种人格权,是存在于权利人自身人格上的权利,亦即以权利人自身的人格利益为标的之权利。 人格权最明显特征在于其非财产性,企业法人的秘密则是与企业法人的经济利益相挂钩,是企业的一种财产。同时,隐私权受到侵犯后,构成一种人格伤害,内心的不安,而企业法人的秘密受到侵犯后会构成企业经济利益的损失。法人虽然也有秘密,但属于商业秘密范畴,用《反对不正当竞争法》来保护。 从逻辑上说,死者不应享有隐私权,但法律应对死者生前的隐私权继续给予保护。相对于死者而言,利益已没有意义,但死者生前的隐私与其近亲属以及利害关系人密切关联,构成近亲属的感情因素或名誉利益的一部分,揭露死者的隐私,很可能使生存的近亲属以及利害关系人遭受精神痛苦,这样对死者的隐私保护,也就是对生存者名誉的维护。 三、隐私权的适用范围 (一)隐私权的主体只能是公民即自然人,不包括法人,法人的秘密一般属于公共领域的事务,而非个人的人格尊严之内容; (二)隐私权的客体包括私人信息、私人活动及私人领域; (三)隐私权的保护范围受公共利益的限制。隐私权具有可克减性,如果与隐私权相对的公共利益足够重要,那么隐私权是可以克减的、是受到限制的。但是,这种限制应严格遵守正当程序原则,即公权力介入私生活的有力限制与约束,在法律执行和司法程序中应遵循相关的程序性规则。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什么叫泄露个人隐私罪的内容,希望对您的疑惑有所帮助。综上所述,我国刑法上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规定了泄露个人隐私要判什么罪。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疑问的,欢迎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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