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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借天地人和破解执行顽症
释义
    法谚云:“执行乃法律之终局及果实”。执行工作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和法院的公信力,云南省富源县人民法院在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中积极部署,周密安排,切实做到“八个到位”,即“思想到位、协调到位、保障到位、措施到位、制度到位、救助到位、守法到位、宣传到位”。截止2009年5月底,圆满执结541件积案,执结率为100%,执结标的为440.63万元,其中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135件,重点案件41 件,采取强制措施407项,拘留当事人 98人次,追究拒执罪8 人,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争取县委政府支持到位
    2008年8月,富源法院组织人员认真排查执行积案,对541件积案分类造册,建立执行台帐。在全国、省、市召开清积会议之后,12月9日,富源法院迅速组织召开富源县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会议,对执行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和安排,并成立了清积领导小组,加强对清积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包案责任制和督促机制。
    富源县政府大力支持清积工作。2009年1月,富源县政府领导亲自参与部署执行工作,并拨付50万元作为执行救助启动资金,拨付10万元作为清积专项经费。县政府采取为特困群体解决就业岗位、免交医疗保险费、定额补助、免除学杂费等一系列救助举措。
    二、构建执行联动机制,利用社会力量参与执行,让“老赖”无处容身
    一是构建执行联动机制。富源法院联合相关部门制定联动机制文件,对被执行人融资、投资、经营、置产、招投标、出境、注册新公司、高消费等活动进行限制或禁止,促使其主动履行义务。在富源县直某单位给付工程款4.6万元的执行案件中,单位领导一直以经费紧张为由,导致该案一拖十年。在清积活动中,县委、政府和人大领导知晓后参与协调,多次释法说理,并召开执行联动会议,该单位迫于压力最终履行了工程欠款。
    二是建立执行救助制度。在富源县委政府的支持下,出台了《富源县涉诉特殊困难群体执行救助实施意见》以及《富源县涉诉特殊困难群体执行救助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按规定发放救助金40余万元,救助特困申请人91人。
    三是加强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富源法院严格依照规定进行执行积案的信息录入、数据修改、网上报结等工作,通过网上曝光让全社会来提供执行线索,对被执行人起到强大的威慑作用。
    四是大力加强宣传工作。清积活动中,富源法院共出动宣传车辆24辆,印发宣传材料5100份,播放电视节目7次,在网络报刊杂志刊登文章25篇,制造打击“老赖”的高压态势,营造了良好的执行环境,形成全社会理解、配合、支持执行工作的舆论氛围。
    三、法院众志成城、重拳出击攻克执行积案
    一是实行包案工作责任制。作为院长的我亲自挂帅,亲自抓清积,执行局长具体抓,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每个案件实行“五定一包”,党组成员分7组实行包干,并亲临一线参与执行。
    二是整合执行资源,做到人员、装备、经费到位。富源法院及时为执行局配齐领导班子,抽调30余人、调配10辆警车参与执行,拨付2万元活动经费,确保清积活动顺利进行。
    三是创新执行方法,实行多措并举。执行工作中坚持多做思想工作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或达成执行和解;对那些有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果断、及时地采取强制措施;针对一些被执行人总想以物高价抵债的想法,坚持运用变卖、拍卖等措施,实现公平变现;对影响全局的重大执行案件,及时向县委、人大汇报,同时加强与银行、税务、工商等部门的配合,争取支持。
    四是开展声势浩大的执行活动。今年1月,富源法院召开了208万元的执行案款兑现大会。4月1日起,组织开展 “午夜出击”行动,打击白天在外逃避执行、夜晚才归家的被执行人,行程2000多公里,擒获“老赖”26人,妥善执结积案24件,执结标的达35万余元。5月,组织40余名干警和300余名公安干警到竹园镇成功执结一起排除妨碍纠纷案件。依法拘留了8名涉嫌拒不执行法院民事判决裁定罪的犯罪嫌疑人,现正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法打击了暴力抗法分子的嚣张气焰。5月和10月,组织发放执行救助金40余万元,社会反响强烈。
    五是审慎办理金融积案。对当事人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案件、涉特困企业案件分别采取强制执行、人大参与执行、“放水养鱼”等方法,维护金融单位与借款人各方的合法利益,提高执行的社会效果。对执行难度较大的案件,采取交叉执行、提级执行、易物执行、劳务执行、悬赏执行、曝光执行、开庭执行等措施,使各种疑难案件迎刃而解。“清积”活动中,执结涉金融积案34件,执行标的高达1288万元,有财产可供执行金融案件全部执结,为辖区创造了良好的金融法治环境。
    六是强化督查督办制度。对重点案件和一般案件分别由政法委书记和法院院长担任责任领导,层层设立督办程序,限期执结,定期督查。
    七是建立执行绩效评价机制。制定《执行干警年度岗位目标考评办法》,对执行干警的办案数量、质量、纪律情况进行统一考评,实现严格的奖惩机制。
    八是加强执行队伍管理。 在执行工作中,要求干警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的规定,并设立举报邮箱和举报电话,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杜绝了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四、构建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切实解决执行难
    为保证执行能够长期富有成效地开展下去,富源法院积极建立了四套执行工作保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执行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加强对执行工作的协调领导。二是将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一改法院“单打独斗”搞执行的局面。三是建立联合督办机制。对全县党员和公务员有非法干预法院执行工作的行为时,及时对有关责任人给以党纪政纪处分。四是建立联席会议沟通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沟通信息,共商对策,并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公开处理。五是加大调解力度,注重审执结合,努力实现案结事了,缓解执行压力。我院不断创新方法加大调解和审执结合力度,截至11月,民事案件和刑附民案件调解率高达80%,审执结合率高达63%,最大限度和最短时间实现案件事了,有效缓解了执行压力。
    五、努力实现“三保”的司法使命,切实维护社会经济和谐发展
    针对涉及企业、特困群体、信访高危户的执行积案,把“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作为“清积”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稳妥做好涉及金融、房地产和中小企业等案件的执行工作,既维护金融债权、化解金融风险,又积极扶持和推动企业生产发展。重视涉及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等民生案件的执行,对申请执行人为特殊困难群体的案件,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交通肇事赔偿、人身损害赔偿、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的,积极想方设法执行解决。对长期信访甚至闹访的案件,要分清情况,采取稳妥而有力的执行措施予以执行,确保不造成新的不稳定因素。
    虽然富源法院的“清积”工作已圆满结束,但执行工作正处于机遇和挑战并存的关键时期,“执行难”问题依然形式严峻,富源法院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王胜俊院长的要求,“继续在组织协调上下功夫,继续在协作配合上下功夫,继续在攻坚克难上下功夫,继续在财产调查上下功夫,继续在加大惩处力度上下功夫,继续在加强督查督办上下功夫,继续在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上下功夫,继续在规范结案上下功夫”,不断开拓创新执行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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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8:2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