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共同侵权能否只告一个侵权人 |
释义 | 一、共同侵权能否只告一个侵权人 对于共同侵权行为的责任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共同诉讼方式。 1.在起诉时,应将所有共同侵权人一并列为被告。 这是基于共同侵权行为的特性所决定的,即多个侵权人共同对受害人造成了损害,因此,受害人有权要求所有侵权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2.不能选择性地只起诉其中一个或几个侵权人,而应当将所有共同侵权人列为被告。 二、共同侵权诉讼原告义务 原告在共同侵权诉讼中,应当尽到起诉所有共同侵权人的义务。 1.如果经法院通知后,原告仍不愿意将所有共同侵权人共同起诉的,将被视为原告放弃了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请求权。 2.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在确定全部赔偿金额时,会适当扣减该部分共同侵权人应分担的数额。 3.这意味着,原告在起诉时,必须将所有共同侵权人列为被告,否则可能会面临赔偿金额减少的风险。 ![]() 三、法规解释与律师咨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的规定: 1.当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时,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 2.如果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那么其他共同侵权人对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不承担连带责任。 这一规定明确了共同侵权人是必要的共同诉讼人,原告在起诉时必须将所有共同侵权人列为被告。 还有关于共同侵权的问题吗?快来法律网提问,我们的律师会为你提供专业解答。你的权益,我们守护!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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