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房承租权可以继承吗 |
释义 |
一、公房承租权可以继承吗 公房承租权不能继承。 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公有住房不属于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其中涉及的公有住房承租居住的权利,不同于普通的财产权利,公民仅有居住该房屋的权利但没有处分权。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公房拆迁款一般是给承租人的一种补偿及住房安置费用,归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共有,他人无权利继承。 公房的承租权不能继承,同样因为公房拆迁所得的款项也不能算做遗产。但是案件都有它的特殊性,还需具体分析。在房屋有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的情况下,如果拆迁款在承租人去世前就发放下来,其中一半就应属于承租人,其可自由支配,买房或去租房。承租人去世后,这一半拆迁款作为其个人合法财产,子女们有权利继承;如果拆迁款在承租人去世后发放下来,那么全部拆迁款就应当归属其他共同居住人,而并不是承租人的遗产,别人无权利继承。 ![]() 二、公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发生了纠纷怎么办 对于出租人租住公房然后转租给承租人的情况,如果出租人事前征得了单位的同意,那么出租人就有权起诉承租人,要求他 支付房租、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如果出租人没有征得单位的同意私自转租,那么出租人就只能请求法院判决合同无效,然后要求承租人搬出,并支付房屋的使用费了。对于出租人已经购买的公房,因为出租人是房屋的所有人,所以,他当然有权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履行合同,支付租金和 违约金,并且赔偿损失。 对于出租人租住公房然后转租给承租人的情况,如果出租人事先征得了单位(房屋的所有权人)的同意,那么出租人就有权起诉承租人,要求他支付房租、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如果出租人没有征得单位的同意私自转租,那么出租人就只能请求法院判决合同无效,然后要求承租人搬出,并支付房屋的使用费了。 三、离婚后公房承租怎么处理 1、婚前取得承租权的情况。夫妻一方所得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由于一方在婚前已经取得了该房屋的承租权,无论婚姻关系存续几年,如果双方对此无另外约定,房屋的使用权益均应当归该方所有。 2、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是本单位职工的。婚前一方即已经取得公房承租权,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由于这一情况只涉及双方身份关系的变更,不影响公房承租权的归属。同样的,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承租权仍归婚前取得承租权的一方享有。 3、一方婚前借款取得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屋承租权仍应当归该一方享有,然后对共同偿还借款的一方进行补偿。当然,在实际的审判中,法院在处理上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裁判。 4、婚前一方取得承租权,婚后因该承租房屋拆迁而取得房屋承租权的。在此种条件下,应该分情况对待:种情况是另一方不作为配房人口进行动迁安置,则另一方对存在房屋不存在贡献,即便是承租房是婚后取得的,也应该是作为一方婚前财产,不改变其个人财产的属性。另一种情况是,另一方作为配房人口参加动迁安置,此时我们认为另一方对于房屋还是有贡献的,该房屋应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在分割时应该考虑房屋的来源,双方贡献大小等因素,做适当的调整。 5、婚前双方均租有公房,婚后合并调换房屋的,使用权归双方共有。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房承租权可以继承吗的相关内容。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民继承财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公房不属于这个范围因此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但是满足条件的共同居住人写书面申请,经出租人同意并办理变更登记后方成可以为合法的公房承租人继续居住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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