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担保人的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一、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担保人的条件是什么 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担保人的条件依据《治安管理法》第一百零八条,担保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二、暂缓执行的提出 根据我国现有立法、司法解释的规定以及执行实践的做法,暂缓执行成立应具备一定的条件:(一)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或人民法院依职权提出;(二)必须有法律规定的事实的理由,依据《暂缓规定》第一条规定,执行程序开始后,除法定事由外,人民法院不得决定暂缓执行;(三)当事人必须在指定的期限内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四)暂缓执行有一定的期限。 三、被行政拘留可以复议吗? 可以,如果有关部门作出的行政拘留的决定确实不合适的,申请行政复议当然可以成功。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一点就列举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担保人的条件是什么?的相关知识,包括与案件没有牵连;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关于正确适用暂缓执行措施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八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