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护人变更证明怎么写 |
释义 | 一、监护人变更证明怎么写 变更监护人证明可以依据法庭出具监护人变更的民事判决书。指对不履行监护职责的监护人,经有关人员或单位申请,由法院撤消该监护人的监护资格,另行确定监护人。 撤消监护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有关人员或单位申请。 (二)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三)须由人民法院撤消。 二、变更监护人申请书格式包括什么 变更监护人申请书格式包括申请人、被申请人、案由、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落款等事项。变更监护人的申请必须是与被监护人由相关关系的人以及有关组织。 三、孩子的监护人变更去什么部门办理 孩子监护人变更需要根据其他有监护人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按照特别程序审理。 《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监护人变更证明怎么写的相关知识,由此可知,监护人变更证明,需要写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信息,申请理由,申请事项等详细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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