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诉讼保全申请怎么写 |
释义 | 如果诉讼当事人担心另一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转移财产,导致胜诉后没有财产可供财产执行,损害自己权益的,那么可以申请诉讼保全。因此接下来将由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法院诉讼保全申请怎么写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法院诉讼保全申请怎么写 申请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申请事项: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写明案由)一案,于××××年××月××日向你院起诉在案(或申请人即将提起诉讼),被申请人有出卖(毁损、转移、隐匿等)诉讼争执标的物的可能,为此,申请给予实施财产保全。 申请理由: ……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签字/公章) ××××年××月××日 ![]() 二、诉讼保全的内容 诉讼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申请人的财产。对被申请人财产的保全,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的财产所有权凭证,如汽车要提供车户证明,房屋要提供房屋产权证明书等,以防错将他人的财产查封、扣押。对案外的财产不得采取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本案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能采取保全措施。诉讼保全的对象界定应以法人、公民合法所有,且能够自由处分为原则。不是合法所有,如土地、淫秽物品,或非自己所有,如保管、租借他人之物,或自己所有,但受管制的物品,均不能进行财产保全。有两种情况例外, 一是自己所有,但是法律禁止予以财产保全的,例如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第四款规定“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军队的战备、军需物质、款项,以及公益事业和慈善机构办公财产、救灾扶贫专户也禁止进行财产保全; 二是非自己所有,但法律允许予以财产保全,则必须严格依法律的规定范围,例如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权下可以处分的财物应严格进行财产保全,法律规定被申请人的到期应得收益或债权,必须在有充分的证据和第三人就自己与被申请人享有的债权没有争议的前提下适用。 三、诉讼保全的方式 申请诉讼保全的当事人一般采用书面方式提交申请书。但特殊情况如书写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可以口头方式提出,由人民法院记录附卷,并由申请人签名、盖章。 财产保全的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提取、扣留等,当事人要求法院采取哪一种措施必须在申请书中说明,须肯定、具体,不能含糊其词。否则法院可以不予受理。 诉前保全的申请时间是在起诉以前,诉讼程序尚未开始;诉讼保全的申请时间是在诉讼程序开始后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执行前,执行开始后不能申请诉讼保全。 执行前保全时间是在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因对方当事人转移财产等紧急状况,不申请保全可能导致生效法律文书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债权人在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5日内不申请执行的,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时,当事人就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法院诉讼保全申请怎么写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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