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定孩子抚养费给到什么时候 |
释义 | 一、法律规定孩子抚养费给到什么时候 给付到子女十八岁或是可以独立生活为止。子女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在有些情况下子女虽成年非因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则父母仍要给付抚养费,例如: (一)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二)尚在校就读的(指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 (三)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 二、哺乳期小孩抚养权法律规定 父母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父方生活: (一)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生活环境明显对子女抚养不利;母亲工作性质特殊,不便于抚养子女;或者母亲违法犯罪,不利于抚养子女等。 (四)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三、法律规定的抚养费包括哪些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十一条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第十二条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一)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二)尚在校就读的; (三)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法律网的有关知识,相信通过上文的介绍,对于“法律规定孩子抚养费给到什么时候”有关的知识有了更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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