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肥离婚买房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合肥离婚买房是怎样的 1、在市区(不含四县一市,下同)范围内,暂停向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 2、市区居民家庭首次购买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30%; 3、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含在外地贷款记录,下同)、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居民家庭无房但有1次购房贷款记录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均为40%; 4、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 ![]() 二、单方起诉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公民有结婚的自由,同样也有离婚的自由。《婚姻法》第32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三、诉讼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即结婚后,男女一方又和别人登记结婚或共同居住在一起生活;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也就是说对家庭人员进行打骂、捆绑、挨饿或不管不问、丢弃;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在进行劝说后,还继续有此行为; 4、感情不和或在异地,两年分居,没有共同生活的情形。这两年时间是持续不间断的,如果中途有共同生活,那么也不是两年分居;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有关离婚购房的相关事项,主要介绍了合肥离婚的购房程序,在市区内对拥有2套房产以上的居民暂停出售房屋,并且个人住房申请贷款首付比例也进行了调整,解答了合肥离婚买房是怎样的问题,其次介绍了诉讼离婚的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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