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业人员社保优惠政策有哪些 |
释义 |
一、失业人员社保优惠政策有哪些 根据规定,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户籍人员,可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请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了《就业失业登记证》且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了灵活就业后,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最长不超过三年。 二、失业保险金的申请资格 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2、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三、失业保险金的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有下列情形之二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失业人员可以申请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最长不超过三年。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失业人员社保优惠政策有哪些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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