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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个人租车协议书
释义
    一、个人租车协议书
    根据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格守:
    承租方所租的车型为 ,车牌号为 ,必须使用93号汽油。
    第一条 租赁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起,将所租车辆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收回。
    第二条 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承租方应提供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车辆交付承租方。
    第三条 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4、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在租赁期间应对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将车辆开至出租方指定维修厂,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愿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5、按期如数交纳租金、租金。
    6、应按时归还车辆,验收时发现车辆有所就的划痕、刮伤、碰撞、损坏、设备折损、证件丢失等现象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他相应的费用。
    7、如许续租车辆,须提前24小时通知出租方。
    8、必须承担因承租方的行为而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第四条 租期的计算
    租赁期间以车辆发车时为始,以车辆收车时为止,每日以24小时计算,超过6小时(含6小时)按全日计算,6小时以内按半日或小时计算。
    第六条 车辆行驶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车辆每日行驶里程为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计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五条 租车押金
    1、承租方在本协议签定时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额押金
    2、承租方租车时须交纳押金及交通违章保证金共计1000元人民币,租车结束在五个日后,经确定在租赁期间无问题及违章记录即退还。
    第六条 车辆保险
    车辆在租赁期间内如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门的出租方,出租方届时应协助承租方向保险公司报案,承租方必须协助出租方办理此事故的相关事宜,并支付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如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费用有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能按协议多约定的交车时间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车辆,需向承租方赔偿该日租金的1.5倍做为违约赔偿金。
    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逾期返还车辆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标准的1.5倍计收。
    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发生操作不当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车辆损伤,如可办理保险索赔的,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总维修费用(以保证公司评估为准)30%的加速折旧费和停驶损失;如属于保险责任免除范围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的维修费用和停驶损失。
    第八条 协议解除
    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车辆,并不返还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承租方擅自将车辆开出河北省区域。
    (4)、从事其他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九条 协议的效力
    本协议自出租方、承租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 承租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二、签订租赁合同租车需要交什么税?
    (一)私车公用的情况下,企业可以与车主签订汽车租赁协议,协议中约定汽车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企业承担.则相关的汽车油费、过路费、修理费开具公司的名称可以报销并在税前扣除。
    (二)但以个人名义开具的发票,如保险费、车船使用税等不得在税前扣除.所签订的协议只是一种约定,企业和个人都不用缴纳印花税。
    三、租车协议要不要报税务机关备案?
    现在不需要备案,因为税务局已经不承认私车公用,在公司名下无登记车辆的情况下,不允许再保险汽车油费、过路费、修理费等(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2013年以前,公司可以与员工签订租车协议,并报当地主观税务机关备案,协议中约定私车公用的情况下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企业承担.则相关的汽车油费、过路费、修理费开具公司的名称可以报销并在税前扣除.但以个人名义开具的发票,如保险费、车船使用税等不得在税前扣除.所签订的协议只是一种约定,企业和个人都不用缴纳印花税。
    2013年以后,私车非法营运情况愈来愈多,国家出台规定禁止私车从事运营.根据京地税个[2002]568号《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业务政策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对企业支付个人车辆的支出,均应视同企业向个人支付的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但能够提供租赁合同的,可按财产租赁所得计算纳税。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个人租车协议书的相关知识,以及“签订租赁合同租车需要交什么税”和“租车协议要不要报税务机关备案”等相关拓展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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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0:4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