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夫妻共同财产约定的注意事项
释义
1、约定形式: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须有其它相关证据充分证明,双方无争议。
2、约定内容:双方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方式/原则等。双方签名并注明日期。
3、效力:婚前财产要求婚姻关系当事人须有订约能力,即要求具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及民事行为能力,能自愿平等的表达自己的意愿。财产约定只要不规避法律(如以婚前财产约定为形式,以恶意逃债实质),约定一经双方签字,就具有法律约束力,未约双方同意,不得单方变更或撤销。
随便看
工伤对退休有什么待遇吗
公积金贷款的优势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审理期限为六个月吗
被执行人征信如何显示
民事诉讼原告怎么证明自己的陈述?
所得税定率征收企业如何计缴所得税款
经济纠纷是不是刑事案件吗
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必须得写吗
哪些交通违章行为会被一次性扣12分
户籍跟户口一样吗
二审只能就上诉请求审理吗
发明专利有效期是多久
当事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时间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房产证变更户主流程
宁波土地使用税的税率是多少?
失信被执行人撤销还有记录吗?
被判处监外执行的罪犯能不能结婚
中国银行房贷提前还款违约金多少
房产公证办理手续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如何纳税
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的区别是什么?
诉讼代理人是律师吗?
通过公积金贷款买房提前还款可以吗?是否合适?
法定节假日如何放假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关于苏联法律和苏联人民代表大会、苏联最高苏维埃及其机关通过的其他文件公布和生效程序的法律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关于解决加盟共和国退出苏联有关问题的程序法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关于设立总统职位和修改补充苏联宪法(根本法)的法律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关于过渡时期苏联国家权力机关和管理机关的法律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关于追究不尊重法院行为责任的法律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关于选举苏联人民代表的法律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和各共和国关于居民就业的立法纲要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和各加盟共和国关于土地的立法纲要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和各加盟共和国关于法院组织的立法纲要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和各加盟共和国关于租赁的立法纲要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和各加盟共和国关于行政违法行为的立法纲要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国徽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国旗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国歌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就选举制度问题修改和补充苏联宪法(根本法)的法律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成立宣言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最高法院法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的成立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鉴于完善国家管理体制修改和补充苏联宪法(根本法)的法律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首都
苏维埃社会主义联盟关于苏联人民代表地位的法律
苏维埃社会主义联盟关于苏联所有制的法律
苏维埃组织法
苏维埃自治
苏维埃选举制度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6/4/29 2:3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