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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关于规范证券公司与信托公司关联业务的通知
释义
    青证监发[2006]176号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公司:
    根据证监会《关于规范证券公司与信托公司关联业务的监管指引》(机构部部函[2006]431号)文件精神,为了规范证券公司与信托公司关联业务,防范证券公司和信托公司之间风险的相互传递,现对你公司提出如下要求:
    一、做好信托公司所开立证券账户的规范和监控工作
    (一)及时报备信托公司开立的账户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和风险;
    (二)严格执行有关开户规定,依法合规为信托公司开立账户,以防范法律风险。必要时,可将信托公司在你公司开立账户的情况通报青岛银监局;
    (三)在做好账户清理工作的同时,应积极协助信托公司清理不规范账户,将信托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与信托资产账户分离,为每只信托产品单独开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
    二、规范你公司与信托公司联合开发信托产品的行为
    (一)你公司与信托公司联合开发信托产品或担任信托产品的投资顾问,必须合法合规,并严格界定相互间的法律关系和责任承担方式;
    (二)你公司与信托公司联合开发信托产品应事先向我局报备,在我局无异议时方可进行。
    三、依法合规代销信托产品
    对你公司现有已代销但尚未到期的信托产品,如不符合监管要求、有潜在风险的,你公司应提出规范方案,明确你公司和信托公司应承担的责任,评估可能产生的风险,做好风险应急预案。www.trustlaws.net
    四、规范购买信托产品的行为
    (一)你公司在购买信托产品时,应做好风险评估,严格遵守决策程序,规范交易行为,防止出现变相抽逃出资的行为;
    (二)按规定对你公司购买的信托产品在计算净资本时按80%的比例进行扣减,为体现政策导向,对你公司购买的关联方信托产品,在计算净资本时应全部扣减;
    (三)你公司只能购买非定向信托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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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23:2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