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予立案的理由有哪些 |
释义 | 一、不予立案的理由有哪些 虽然立案登记制度已经确立,但并非所有案件法院均会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中就明确列出六种不予立案的法定情形; 第十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自诉不予登记立案: (一)违法起诉或者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二)涉及危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的; (六)所诉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 ![]() 二、不予立案通知书嫌疑人是否通知 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七日内送达控告人。控告人对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向原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原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十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三、不予刑事立案通知书模板 不予立案通知书 ______公安局 不予立案通知书 字[______]___号 控告人______: 你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提出控告的______,我局经审查认为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决定不予立案。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七日内向本局申请复议。 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安局印)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不予立案的理由有哪些的相关知识,根据相关的知识了解,对于不予立案的案件,是会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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