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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二手房卖方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和手续
释义
    一、二手房卖方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和手续
    二手房卖方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1份、产籍图4份);
    2.契税证;
    3.身份证(夫妻双方)(复印件2份);
    4.夫妻双方户口簿(复印件1份);
    5.结婚证(如丢失到原婚姻登记的民政部门补办,其他证明方式不被承认);
    6.单身、离婚者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民事调节书或法院判决书,离婚未再婚证明;丧偶者提供购房证明、丧偶未再婚证明;未婚者提供未婚证明(复印件1份)。
    二手房卖方需要提供的手续:
    1.首先卖方需要和买方约定好看房时间,在约定好的时间双方一起现房看房。卖方需要携带房产证等相关资料,以便购房者了解房屋的产权信息。买卖双方就二手房进行洽谈,如果购房者有购房意向,双方可以签订购房意向书,并且约定好签订正式合同的时间。
    2.然后交易双方到房产局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双方一起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缴纳公共维修基金、挂牌、网签的事项。如果购房者是贷款买房,卖方需要配合购房者准备相关的资料到贷款银行申请住房贷款。
    3.银行批贷下来之后,交易双方准备好相关的资料办理过户手续,并且缴纳相关的税费,房地产中心会将原来的房产证收回。在过户前双方可以申请资金监管。购房者拿到新的房产证之后,买卖双方一起到国土局办理土地证过户手续。
    4.最后买卖双方进行物业交割,卖方需要结清物业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并且到派出所将户口迁出,将房屋交给购房者。银行凭借着房产证或者他项权证,大约在5-10个工作日将房款划给卖方。
    二、二手房交易合同不成立有效吗
    二手房交易合同不成立没有效。合同生效一般需要满足以下要件:
    1.在订立合同时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
    3.合同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二手房存在什么潜在的风险因素
    二手房存在以下潜在的风险因素:
    1.发放的贷款年限短、金额少,容易被拒贷,可能对购房者造成巨大的压力;
    2.小区可能存在老旧、破败不堪、绿化差、停车难的问题;
    3.产权剩余年限短,二次上市交易困难。
    《贷款通则》第十一条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周期、还款能力和贷款人的资金供给能力由借贷双方共同商议后确定,并在借款合同中载明。自营贷款期限最长一般不得超过10年,超过10年应当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票据贴现的贴现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贴现期限为从贴现之日起到票据到期日止。
    引用法条:
    [1]《贷款通则》第一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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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8:1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