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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院拍卖破产财产程序是什么
释义   一、法院拍卖破产财产程序
    1、评估价格。在对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变现前,法院应当委托依法成立、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其进行价格评估。
    2、作出强制拍卖的决定。价格评估完成后,法院可组织执行双方当事人协商,按评估价格将被执行人财产抵债给申请执行人。双方当事人对以物抵债不能达成一致的,法院应作出强制拍卖被执行人财产的决定。
    3、确定和委托拍卖机构。对拍卖机构的选定,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和最高院作出的统一由法院技术处委托的规定办理。拍卖上市公司的股份,应严格按照《若干规定》的规定办理。法院不应依职权选定拍卖机构。
    4、发布公告与展示标的。拍卖机构接受法院委托后,将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进行拍卖公告和拍卖展示。
    5、确定拍卖保留价。在拍卖会召开之前,法院应当以评估价格为基础确定拍卖保留价并告知拍卖机构。
    6、举行拍卖会。举行拍卖会时,法院一般应派员到场监拍,并将拍卖情况记入笔录;拍卖机构亦可邀请公证员到场进行公证。
    7、确认拍卖结案。
    
       二、拍卖有时间限制吗
    依据我国拍卖法的规定,对破产公司的资产进行拍卖时,拍卖人应该在拍卖日七日前发布拍卖公告。并且在拍卖公告上应该在明拍卖时间地点等。
       三、我国关于拍卖标的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六条:拍卖标的应当是委托人所有或者依法可以处分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拍卖结果,法院是会依法进行审查的,如果发现在拍卖过程中有恶意串通的事情发生,只是其他人权益受损的,将依法裁定拍卖无效。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法院拍卖破产财产程序是什么的相关内容,若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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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3:4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