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委托公证书版本 |
释义 | 一、房屋买卖委托公证书版本 委托人: 性别:男 出生于 年 月 日 现住址:上海市x区路弄号x室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 性别:男 出生于 年 月 日 现住址:四川省x县栋单元号 身份证号码: 本人购买成都市华盛事业蜀都花园项目开发有限公司所售房屋号房,因委托人在外地上班,无法亲自办理相关事宜,特委托王为代理人,代为办理如下事宜: 一 办理该房屋的领取钥匙, 实测面积核算验收,办理产权事务(领取产权证),房屋日常管理,房屋装修等事宜。 二 支付领取委托事项有关费用 三 该房屋买卖一切事宜 委托期限:XX年3月19日至20xx年x月x日 受托人有转委托权 受托人在代理权限内签署的一切文件我均予以承认 委托人: 年 月 日 二、房产委托公证书有效期是多久 (一) 公证书本身是没有时效的,也就是公证书本身是不会过期的。而是否过期,主要看被公证的继承协议中有没有设置时效条款,如果设置了就需按照该条款办理。尤其是有些协议牵涉到诉讼内容,而诉讼是有时效要求的。 (二) 只要你公证过公证处都有档案的,不管你过几年都有效。比如房产继承的,尽早过户存款继承尽早取出,万一公证书因为年份久了丢失了,恰好公证处也找不到之前办理的那份卷宗,这样就比较麻烦了。 (三) 房产继承公证书从法律上讲是没有法定的期限限制的,也就是说办理完房产继承公证书后,该公证书不会因为你没有及时去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继承的更名过户手续而导致该继承公证书的无效。 (四) 但是一般房产管理部门从管理的角度,通常会要求继承人应当在三个月内办理,但是这个不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会因此而导致继承公证书的无效的。 (五) 如果当事人办理完房产继承权公证书后,不打算立即更名,也是可以的,法律并没有规定当事人办理完继承权公证书后,就必须及时到房产部门办理更名过户手续,当事人对于房产继承权公证书的有效期方面的担忧或者顾虑大可放心。 三、房屋买卖合同公证费用是多少 根据相关文件的规定,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按下列标准收取: 标的额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3%,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 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 0.25%; 5000001元至10000000元部分,收取0.2%; 10000001元至2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 20000001元至50000000元部分,收取0.1%; 50000001元至100000000元部分,收取0.05%;100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1%。 房产公证包括哪些 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公证内容十分广泛,主要包括:房产买卖合同公证、房产租赁合同、房产抵押合同公证、商品房预售合同公证、房产继承公证、房产赠与公证、房产侵害协议公证、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确认房屋产权公证、涉及房屋的保全证据、以及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产事务公证等。 房屋买卖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 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二) 房屋的坐落、种类、间数、结构、质量、面积、附属设备等; (三) 房屋价款数额、计价标准等,有国家统一价格的,应执行国家法定价格,没有统一价格的,由买卖双方参照评估价格自行议定; (四) 付款的时间方式等; (五) 房屋竣工及交付的日期; (六) 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及其他手续的有关规定; (七) 违约责任; (八) 其他当事人约定的事宜,如合同生效的条件,对不可抗拒事件处理等; (九) 合同的签订日期、地点、签字人等。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房屋买卖委托公证书版本的相关内容, 房产继承公证书从法律上讲是没有法定的期限限制的,也就是说办理完房产继承公证书后,该公证书不会因为你没有及时去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继承的更名过户手续而导致该继承公证书的无效。如果有什么问题都可以咨询法律网律师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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